位于松林公司的吉林省头道松花江上游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国有林场是中华秋沙鸭主要繁衍栖息地之一。据了解,松林公司通过强化保护措施,完善科技防控,为中华秋沙鸭繁衍栖息构筑安全的生态屏障。 为切实做好中华秋沙鸭及栖息地保护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6月3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向松林公司发出保护中华秋沙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沟通交流中,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保护秋沙鸭方面需要完善的事项:一是掌握保护区内中华秋沙鸭种群资源情况,列出问题清单。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落实保护区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三是掌握中华秋沙鸭的动态信息。四是加强巡逻防控,开展联防联动,形成保护工作合力。五是联合群众队伍发挥群防群治作用,通过在保护区内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公告牌等方式,增强林区群众保护秋沙鸭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松林公司吉林省头道松花江上游自然保护区负责人表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指出的问题明确精准,措施针对性强,保护区管理处将积极配合检察建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加强对中华秋沙鸭的监测、研究和保护。 中华秋沙鸭是中国特产稀有鸟类,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全球濒危(EN)物种,距今已有一千多万年历史,有鸟类“活化石”之称。中华秋沙鸭选择在美丽的头道松花江上游自然保护区栖息,得益于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这是松江河林区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单位严格执法、积极开展保护宣传活动以及广大林区群众共同努力呵护的成果。相关单位呼吁广大林区群众积极参与中华秋沙鸭及栖息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