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品牌为我司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集团”)的自有品牌, “露水河”品牌系由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森工股份”)所持有的品牌,金桥集团与森工股份同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森工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经金桥集团申请,森工股份同意金桥集团使用“露水河”品牌生产地板产品并可以以金桥集团名义向代理商授予代理权限;这两大品牌地板无论强化复合地板产品,还是实木复合地板产品均由我司生产,我司迄今为止也从未做过“年底收回品牌使用权”的此类决定。
2013年4月9日洛阳信息港上署名“大嘴蛤蟆”的发布的关于我司“露水河”品牌地板产品的网帖的内容如:“露水河地板并不是森工的产品”,“吉林森工集团网站上查询不到的,基本就是假货”,以及洛阳李冰等人通过网络聊天散布的“露水河地板是小厂产的;年底收回品牌使用权;露水河地板经销商遇到的上家不靠谱”等诸多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为造谣、恶意诽谤之词,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鉴于此类情况在天津、山东等地也时有发生,现我司特发布此声明,予以正式书面澄清。
金桥集团为经营需要,将“露水河”品牌地板产品在洛阳市的代理权授予给了李金生,李金生根据授权分别在洛阳市涧西区同乐建材市场1号楼3-4号门市及荣大建材城大卖场C馆2F53铺位开设了“露水河”品牌地板产品的店面。(其他“露水河”品牌经销商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WWW.LUSHUIHEFLOOR.COM或WWW.JINQIAOFLOORING.COM 网站查询)李金生作为“露水河”品牌地板产品的代理商,当然有资格销售“露水河”品牌地板产品 。 请“金桥”和“露水河”所属的经销商及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谣言勿听、勿信、勿传播。对于今后再出现恶意散布此类谣言的人员,如对我司销售网络及品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一经查实,我司将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各经销商周知。 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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