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统一意志,巩固成果、激励作为,稳定经济、保障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制定如下规定。
一、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毫不动摇、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严禁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禁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必须扛起政治责任,严禁敷衍塞责、被动滞后。坚持党政同责,压实“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四早”要求,严格实行“五化”闭环工作法,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规模性反弹,积极助企纾困,平稳经济运行,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
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严禁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坚持精准高效、因地制宜,加快局部聚集性疫情处置,切实做到“四应四尽”,坚持依法防控,严防简单化、不搞一刀切,不得擅自突破规定增加防控措施,不得擅自调整防控级别,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民生需求。
四、必须强化全局意识,严禁各行其是、地方主义。坚持区域协防、省内统筹,上下联动、一体响应,不得超出规定在物资调配、外来人员、复工人员返岗等方面设置障碍,确保人流物流畅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五、必须持续改进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冲锋在前、敢于斗争、顽强拼搏,认真倾听基层和群众呼声,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多头检查、多头考核,严禁搞文字抗疫、数据造假,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
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严禁以权谋私、特权行为。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防疫资金和物资,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借机敛财,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严禁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在当前“逆水行舟”“滚石上山”的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考验面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完整、全面把握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