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加强集团效能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能,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监督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工作                                                                       

    (一)、对集团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继续抓好2009年结转的两个重点项目即: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和吉林森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效能监察;对2010年集团5个重点投资项目即:旅游资产投资整合项目、集团经济运行指挥中心和经济运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吉林森工集团连州原料林基地、林板一体化建设项目、森工集团参股松江河云龙木业有限公司项目、森工集团增资入股卓尔公司合作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对项目运作过程中,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在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营、股份合作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资产清查盘点等方面,执行有关法规制度情况;监督工程发包、招投标,确保发包、招投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监督投资资金使用,保证资金使用及管理合理;对项目重大问题决策、在建工程的质量和物资采购、资产清查评估及处置等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维护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2、对各子公司3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3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是集团效能监察的重点项目,也是集团监察部直接组织实施的效能监察项目。要开展好效能监察立项和组织落实。监督的重点是对建设项目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程序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确保决策程序科学民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投资成本。

    3、对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积极配合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认真排查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选准效能监察的重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加强建设项目程序的监督。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科学论证、可行性分析、工程设计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认真执行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大宗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杜绝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预算等突出问题;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致使工程质量低下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发生。

    4、对资源综合开发、沟系发包、承包开展效能监察

对资源综合开发、沟系发包、承包,开展效能监察。资源综合开发是集团一个主要的产业,资源综合开发工作涉及政策、制度、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复杂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搞的不好,易发生分配不公、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发生,群众意见很大,必须作为效能监察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监督的重点是督促完善项目发包、承包、公开竞价制度,促进工作程序科学有序,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5、对落实集团各项决策开展行政监察

    对贯彻执行集团各项决策,各子公司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开展行政监察。督促各成员单位自觉执行集团的各项决议、决策,严格遵守集团纪律,督促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选人用人纪委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大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合理调配监督力量,使效能监察为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各成员单位都要成立效能监察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效能监察立项和监督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察组织协调,依靠有关部门和员工群众普遍参与的效能监察监督格局。

    2、严格效能监察程序。要严格执行集团效能监察《规定》。任何效能监察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先立项再监督的工作程序,要改变事前不通报效能监察部门,事中和事后报告的错误做法。立项前,有关部门要针对监督问题及时与效能监察部门沟通情况,主动接受效能监察;立项后,要全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效能监察中的形式主义。对不主动接受监督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认真履行职责。一经立项,效能监察人员要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在项目实施的重点环节:如项目决策、合同签定、招标投标、资金审核、工程质量、产品质价、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的等环节,必须全程参与,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或书面监察建议书,责令其进行整改;效能监察部门要建立工作日志,不断完善自我管理;效能监察人员要加强学习,严明纪律,按照效能监察工作程序,认真作好各项工作。

    4、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效能监察部门,要及时与集团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沟通情况,汇报工作。立项和项目进度情况,每季度要以效能监察立项表、进度表和汇总表等形式报到集团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各种报表以集团印发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一书为准);工作汇报要以书面形式,每半年上报一次;项目结束后,将效能监察成果表及时上报。对集团委托实施的效能监察项目,要认真组织落实,在关键环节前,要及时与集团监察部沟通情况,项目结束后要将有关资料整理后,连同工作汇报一并上报集团监察部。

    5、探索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各级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联合监督的有效形式,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与审计、工会等相关部门联系,取得工作支持,要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有效搞好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行企务和厂务公开,拓宽公开内容和范围。采取企务公开栏和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形式,提高群众监督的力度,取得监督实效。

    附件:

    1、2010年效能监察重点项目报告表

    2、2010年效能监察立项汇总表

    3、2010年   季度效能监察项目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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